翟振锋曾挪用公款3000万
郑州市纪委称,2011年,市纪委多次收到举报信,反映翟振锋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期间,伙同其弟倒卖经适房、挪用公款3000万元及有多套房产等。2011年4月20日,市纪委对翟振锋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翟家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一直经商,不能证实其拥有的多套房产购房资金来源违纪违法。调查期间,翟振锋主动交代其曾两次共受贿7万元,以及其他违犯财经纪律问题。
关于举报翟振锋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问题,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会同市高新区检察院反贪局于2007年已进行过初查,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但市纪委调查组查阅其侦查卷后认为,虽然挪用公款3000万元是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已经连本带息交回,但翟振锋已构成违纪。2011年9月,翟振锋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专案组初步调查显示,对挪用公款,翟振锋存在伪造“集体研究决定”的嫌疑。郑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称,如果发现上次调查存在问题,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翟振锋接受贿赂不止7万元,他还曾从与其合作经商的人处索要财物。
追问
经适房小区20套房如何到翟家手中?
专案组还对公众关注的兰亭名苑经适房小区问题进行解释。经查证,该小区的商品房主要有两类,一类叫做“补差商品房”,另外一类是该项目三期为商品房项目。该小区一、二期为经适房,建设计划7万平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近5万平米,补差商品房2万多平米。项目三期为商品房项目,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设商品住房3万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