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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官方回应“政府回购房屋”:不能住才会回购(4)

2015-08-18 08:22:3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8月16日,天津港爆炸事故周边居民请愿要求政府回购受损房屋。

房屋被炸房贷还得还家财险投保率低

8月17日,天津港爆炸事故附近小区居民再次聚集,要求政府回购受损房屋。这一举动再度引起了保险业内对居民保险意识的探讨。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涉及房屋的财产险中,家财险以及之前强制实行的房贷险都是保费不高,但颇具保障功能的险种,但却没能够让消费者重视,很难推广开。

爆炸造成房屋损失财产险可赔

对于购买保险情况,万科海港城住户秦先生说,在业主群里,财产保险几乎没人投,“因为没人能想到房子会被炸。”

而新京报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业主来说,房屋即使被炸了,房贷还得还。

一位财险公司相关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这种情况,在财产险中,一般涉及两个险种,一种是家财险,房屋损坏后,赔偿损失;另一种是房贷险,房屋在按揭的时候,银行要求投保,如果房屋发生损失后,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应该先返还银行的贷款。

据一位财险相关人士介绍,房贷险是1997年推出,当时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只要是在银行贷款买房了就必须得投保,火灾、爆炸等造成房屋损失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如房屋总价35万左右,一次性交2200元左右。2007年或2008年以后,房主意见特别大,就改成自愿投保,然后这个险种就萎缩了,现在基本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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