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