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40年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不辱使命,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经济特区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种优势集中体现在切实发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上,体现在我们党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的能力上。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经济特区取得成功的关键,是经济特区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定海神针”。经济特区建立和建设的每一步,都倾注着党中央的殷切关怀和悉心指导。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完全正确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特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上,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出水平”,强调“经济特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寻找新的方位,把握好新的战略定位”,要求经济特区要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改革开放的试验平台、改革开放的开拓者、改革开放的实干家。经济特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