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事关共产党执政基础的巩固,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制度性安排。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脱离了工人阶级,脱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也就不成其为先锋队。同样,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亦不可单打独斗、特立独行,必须筑牢执政的阶级基础,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紧紧依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执政以后的最大风险,就是容易脱离群众。共产党执政后,建立和掌握了全国的政权体系,一切执政的资源在手,一切执政的手段和条件在手,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似乎不像夺取政权之前那么重要了,一旦党的建设跟不上,就很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所以,为了长治久安,永葆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在确立党领导一切制度的同时,必须在制度上对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作出安排。
二、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
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制度内容丰富,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最重要的是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一)在政治制度设计层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有机统一,是我们党在政治制度设计上的根本原则。将此原则落实到治国理政中,涉及一系列政治制度。对此,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