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全文)

2018-06-11 02:38:06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成员国欢迎2018年6月6日在北京举行的有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实业界和商界代表参与的上合组织工商论坛成果,支持将于2018年11月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成员国认为,开展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智库间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研究扩大本币在贸易和投资中使用的前景。成员国指出,加强金融监管交流,在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进行合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提供便利的准入安排和公平监管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成员国将加强在上合组织银联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本地区现有多边银行和金融机构框架下的合作,为本组织合作项目提供融资保障。成员国将继续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的共同立场。

成员国强调,通过新建和升级国际交通线路中的路段,发展包括高铁在内的公路和铁路交通,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引进先进创新技术,简化和协调货物通关时边境、海关和检疫程序,提升自动化建设水平,落实基础设施合作项目等方式,发展交通、扩大过境运输潜力和区域交通运输潜能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指出有必要切实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继续就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公路发展规划》开展工作。

成员国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关于举行首次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负责人会晤的倡议,以提升交通通达性和互联互通。

成员国欢迎上合组织与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2017年11月23日在曼谷共同举办的“向地区交通互联互通前行”高级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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