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全文)

2018-06-11 02:38:06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成员国将继续深化旨在促进上合组织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的全方位合作。为此,成员国支持中亚国家为加强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所作努力,欢迎2018年3月1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首次中亚国家元首峰会成果。

成员国指出,上合组织吸收印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后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成员国将在严格遵循上合组织国际条约和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本组织各项工作潜力。

成员国愿在互利平等基础上,深化同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合作,扩大上合组织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及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交流合作。

成员国主张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关于平等、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领土完整、边界不可侵犯、不侵略他国、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以及旨在维护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合作、巩固独立、保障自主决定国家命运和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的权利等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成员国重申恪守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在共同关心的领域进一步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包括将共同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友好的边界。

成员国重申坚定支持联合国作为综合性多边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努力,支持巩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安理会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主要机构的关键作用。

成员国注意到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竞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愿望。

成员国将继续在裁军、军控、和平利用核能、利用政治外交手段解决防扩散机制面临的挑战等问题上开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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