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刚才提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在前面已经谈过了。仲裁庭虽然可以自己判断有没有管辖权,但它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按国际法,按《公约》,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如果它不讲法,只是“作秀”,它的公信力就会有问题。
其实这个案子提醒我们,如何全面、准确并且秉持善意地理解和适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是一个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今后别的国家都像菲律宾一样,通过对诉求进行“包装”,滥用强制仲裁程序;如果今后的仲裁庭也都像这个仲裁庭一样无视《公约》所建立的平衡,肆意越权裁判,那么不管什么样的案子,都有可能经过包装提交仲裁,结果是如同打开滥诉的“潘多拉之盒”,特别是世界上30多个国家根据《公约》所作的排除性声明都形同虚设,变成一张废纸。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恐怕不是国际社会之福。这种做法不仅不会促进争端的和平解决,相反会伤害《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信誉,《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海洋秩序也会遭到破坏。我们希望各国在看待这个问题时,不要仅仅看到这一时一事,而是要理智一点,要有一些长远的眼光。谢谢。
四、路透社:您刚才讲到中国在这个案件上并不孤立,但事实上支持中国的都是像斐济、老挝这样的小国,大多数西方国家并不接受中国政府的立场,而且似乎中国在舆论方面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中国打算如何加强舆论工作?允许外国记者到南海去参观采访是否会有助于改善舆论状况?谢谢。
徐宏:谢谢,这个问题其实我刚才也谈到了,公道自在人心,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曲直,不在于听谁声音有多大,这不是打群架。正如你提到的,是一些西方国家在就南海仲裁案发表对中国不利的看法,但西方国家这个团体本身并不能代表整个国际社会。
事实上,我们也和很多来自西方国家的学者和法律官员等专业人士有过非常深入的探讨。应该说,我们在很多法律问题上有着一致的看法,对强制仲裁程序被滥用也同样存在担忧。但这些话不会从政治人物的口中讲出。这说明,即使在西方国家也有很多严肃的、客观的国际法专家从专业角度发出公正的评论。如果记者朋友有兴趣,可以去读一读他们的文章。但是这样的文章一般专业性很强,读起来可能比较枯燥,不像一些政治性的语言那样吸引眼球。
你说得对,中国既然有道理就应该把道理讲出来,今天我就是用这个机会跟大家讲道理。但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讲清楚,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记得全,更不知道你们之后会不会全面地报道。我们欢迎任何人来和我们讲国际法上的道理,随时奉陪。谢谢。
五、央视中文国际频道:有人质疑,既然中国有这么充分的理由,为什么不去参与仲裁程序?也有人主张,中方至少可以出庭抗辩管辖权,既然中方放弃了出庭的机会,是不是就应该承担后果?谢谢。
徐宏:谢谢。对这个问题,我就简单地做四点回应。
第一,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权利,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法。中国显然也不是第一个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对于一个明显无理取闹的程序,中国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接受和参与。菲律宾提起仲裁缺乏起码的国际法依据,其行为不可能产生国际法中的任何效力,更不可能为中方增设任何义务。
第二,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为了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是为了抵制对强制仲裁程序的滥用,同时也是为了践行中菲双方关于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承诺。这些承诺,菲律宾不遵守,我们还是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