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宣布MH370 失事声明稿
开场白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下午好。
1.我是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阿扎鲁丁(Azharuddin AbdulRahman)。今天我以MH370 高级别技术小组(HLTTF)组长的身份出席这场发布会。
2.大家知道,技术小组是为协调MH370 相关技术问题而成立的。
背景情况
3.马来西亚当地时间2014 年3 月8 日凌晨1 时22 分(世界标准时间3 月7 日下午17 时22 分),一架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机型为波音777-2H6ER、注册编号为9M-MRO、呼号为MH370的航班,在飞往北京途中,经马来西亚与越南空域交界处IGARI 导航点后,与空中交通管制失去联系。
4.机上有227 名乘客、2 名飞行员和10 名乘务人员。
搜寻工作
5.搜寻与救援工作涉及来自25 个国家的160 艘/架舰机(包括65 架飞机和95 艘舰船)及专家。以下国家派出飞机和舰船参加了这场规模空前的行动:
澳大利亚(4 架飞机,2 艘舰船)
柬埔寨(4 架飞机)
中国(13 架飞机,19 艘舰船)
印度(4 艘舰船)
印度尼西亚(11 艘舰船)
日本(4 架飞机)
新西兰(1 架飞机)
新加坡(3 架飞机,2 艘舰船)
韩国(2 架飞机)
泰国(1 架飞机,1 艘舰船)
阿联酋(2 架飞机)
美国(5 架飞机,4 艘舰船)
越南(2 架飞机,2 艘舰船)
6.其他未能派遣实体搜救力量的国家以其他方式给予了宝贵支持。很多个人也主动通过各种方式提供了协助。
7.马来西亚对在这一航空史上的黑暗时刻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国家和个人表示由衷的感谢。
8.从2014 年3 月8 日起至2014 年4 月28 日的搜寻与救援阶段范围包括南海、马六甲海峡、安达曼海及南印度洋。
9.2014 年4 月28 日,澳大利亚政府做出相关宣布后,搜寻与救援阶段转入搜寻与打捞阶段。
10.2014 年4 月28 日,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牵头进行的搜寻转为由澳联合机构协调中心(JACC)和澳交通安全局(ATSB)牵头的水下搜寻。在此期间,马来西亚和中国派遣各自专家及设备进行协助。
11.这一阶段的搜寻使用了水下自主潜航器(Autonomous Underwater Vehicle,AUV)和深海扫测设备(bathymetry survey capabilities)。深海扫测已完成,扫测面积达20.8万平方公里。
12.深海扫测向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海底地形信息。这些信息正帮助我们进行当前的水下搜寻。
13. 水下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 目前由“ 凤凰号( Go Phoenix)”、“辉固发现号(Fugro Discovery)”、“辉固赤道号(Fugro Equator)”、“辉固援助者号(Fugro Supporter)”等4 艘舰船执行。截至2015 年1 月28 日,已对xxx 平方公里水域进行搜寻。
宣布
14.马来西亚、中国、澳大利亚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投入了大量资源搜寻MH370 航班客机。搜寻工作的首要目的是找到客机,找到答案。我们希望,上述努力能为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家人(我们尊称为家属) 带来一些安慰。我们已经努力对所有可靠的线索进行了追踪,对所有掌握的信息进行了分析。令人遗憾的是,经过327 天(截至2015 年1 月28 日)的努力,仍未找到失踪客机的位置。
15. 国际民航公约(即“芝加哥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第一章中对“事故”的定义包括“航空器失踪”,并规定,“在官方搜寻工作已结束仍不能找到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该公约附件12 关于搜寻与救援工作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中,将“搜寻”定义为确定遇险人员位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