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3)

2018-12-25 15:38:0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不断推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具体而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在于严格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任何方面的制度改革,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绝大多数人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消除利益分化、利益固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持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以对外开放促进对内改革、以对内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在紧跟时代潮流、回答时代之问中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革故鼎新、创新发展,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也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当代中国在昂首阔步向着宏伟目标坚定前行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挑战。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推进作用,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制度活力、形成制度红利、释放制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重大关键性问题中推进制度创新和完善,是以往几十年我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尤其需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那些影响制度活力的重大问题,把新时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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