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研究所的新活力(2)

2018-11-30 11:14:17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这给研究所注入了新活力。“比如我们所一项高技术作价3.13亿元,合作方现金投入8000万元,我们占股80%,其中研究团队占40%、物理所占40%,合作方占股20%。这不仅让关键、重大技术的价值得以体现,也可以充分保证研究团队在企业中的主导地位、发言权和持续开发的管理权。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李泓介绍,不仅如此,在这部法律的指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制定相关细则,使原本冗长的流程得以简化,极大提高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职务发明属于国有资产,原来国有资产的使用需要层层报备,我们要报到中科院,中科院审核后再报给财政部,这一圈下来往往需要一年半到两年时间。但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企业需要快速响应,实在等不了那么久的时间,这也是原来阻碍成果转移转化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有了简化、高效的流程,我们只要给中科院报备即可,企业也更愿意和我们合作了。”李泓说。

两年来,物理所的成果转移转化开展得有声有色。“和清洁能源相关的一项新材料估值已达到5亿人民币,固态电池成果估值10亿元……”李泓如数家珍。今年8月,物理所与江苏溧阳市政府在溧阳共同出资注册了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这是一个集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移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功能于一身的平台,同时也是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和高水平科普的园地。在短短几个月的筹建阶段,这个平台不仅吸引了物理所的团队,也吸引了来自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的团队和企业的团队入驻加盟。

受益于新政策的不仅仅是科研团队,还有科研本身——增值的资产被用于反哺基础研究。“现代科研投入很大,原来我们受制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一些原创的科研想法无法持续研发,毕竟这些项目失败风险很高。”李泓说,“现在所里有了这笔资金,我相信物理所在未来一定能够做出更多、更好的原创成果。”

《光明日报》(2018年11月30日02版)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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