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分析可见,商品交换的前提不是生产资料私有,而是产品私有;而所有权不同于产权,产品是否私有与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关。我国的改革实践也已证明,只要改革公有制实现形式,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产权分离,并把产权明确界定给企业或农户,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可以发展市场经济。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逻辑前提是改革价格形成机制
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中央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当年亚当·斯密有个形象的比喻,说资源配置有两只手: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而且他认为,资源配置应首先用无形的手,只有那些市场覆盖不到的地方才需政府拾遗补缺,用有形的手去调节。
上世纪30年代国际上发生了一场大论战。当第一个计划经济国家苏联建成后,许多学者为计划经济大唱赞歌,可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1920年却发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一文,指出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通过“计划”实现。米塞斯的观点,得到了哈耶克和罗宾斯等学者的极力推崇。
1937年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科斯说:资源配置在企业内部是计划;在企业外部是市场。于是科斯问:如果计划一定比市场有效,可为何未见有哪家企业扩大成一个国家?相反,若市场一定比计划有效,那人类社会为何会有企业存在?由此科斯得出结论:计划与市场各有所长,互不替代,两者的分工决定于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人们已耳熟能详,无需再解释。科斯的意思是,资源配置用“计划”还是用“市场”,就看何者交易费用低。若计划配置比市场配置交易费用低,就用计划配置;否则就用市场配置。逻辑上,科斯这样讲应该没错;可困难在于,交易费用是事后才知道的结果,事前难以预知计划与市场谁的交易费用低,既然不知,我们又如何在两者间作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