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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线托民生 增进人民福祉(5)

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紧紧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更积极的进取精神勇涉“深水区”,保障人群持续增加,保障水平逐年提升。

各地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有效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生活。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2年到2020年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增长1倍;连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不只是养老金,一个个稳步增长的数字,成为“可靠社保”的生动注脚。

截至2021年4月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684元/人·月,月人均补助483元,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为6045元/人·年(按月计为504元),月人均补助301元;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012年的707元提高到2020年的1506元,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2020年的3449元。

医保改革也大步向前。2016年,国家启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到2019年年底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也从2007年人均40元增长到2020年的550元。改革后,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求医问药时报销的多了、自付的少了、封顶线高了,看病负担明显减轻。我国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