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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制定收钱"策略" 自称小偷式官员(4)

2019-04-18 08:55:46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2015年下半年,杨家伟帮两个弟弟和表哥罗某某承揽了威信县扎西大道项目,工程造价1.89亿元。经初步计算,扎西大道项目的建设利润约为4000万元,按约定,杨家伟将获利1000万元左右;

2016年,杨家伟帮其弟介绍的某公司顺利中标威信县某项目,作为感谢,该公司安排其弟承建昭通市镇雄县某学校1600万元的场平工程。

……

10余年间,杨家伟通过自己充当幕后老板、兄弟前台收钱的方式,伙同二弟、三弟获利数百万元。此外,他还精心研究“最安全”的收钱方式,并且制定了“三收三不收”的收钱“策略”——熟悉的人收,不熟悉的人不收;工程领域收,干部任用不收;点上收,面上不收,以期把风险降至最低。

2010年,杨家伟为彝良县房地产开发商卢某某的拆迁项目提供帮助,面对卢某某送给他150万元的感谢费,杨家伟心动不已却又心存顾忌,担心卢某某不可靠,表示以后再说。2013年初,卢某某又提出送其感谢费,杨家伟同意“找一个最安全的方式”来收受这150万元。2013年11月,冥思苦想后,他安排其弟找人“以借为名”收受了卢某某所送人民币150万元。

“我的贪腐之路自2009年至2018年,长达近10年时间,共收受贿赂300万元,违纪金额上千万元,看到这个数字,我不寒而栗。10年时间,组织一次又一次地信任我,而我则一次又一次欺骗组织,一次比一次更胆大、更贪婪,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杨家伟后悔万分。

终撞南墙——

他明知破纪破法,却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对抗组织审查。殊不知如此胆大妄为,注定没有回头路

“杨家伟的贪腐行为大多发生在十八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后,杨家伟的贪婪无度、无所顾忌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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