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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警支队长指使下属截留驾校考试费6000万

2018-09-14 11:40:37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黑龙江黑河交警一原支队长指使下属,截留驾校考试费六千余万

几年内,黑龙江省黑河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张某指使下属,截留了6500余万元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这些钱未上缴黑河市财政局,而是直接用于单位和其他违规支出。

与之相比,黑河市财政局同期收到黑河交警支队上缴的驾驶许可考试费是2200余万元,仅是被截留的资金的约三分之一。而被截留的考试费,占应上缴财政的考试费的74.7%。

9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透露了该案的部分细节,参与其中的时任黑河交警支队会计魏晓玲,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对驾校考试费的截留,从2009年黑河交警支队成立规费科开始,规费科负责黑河全市报考驾驶许可的考试收费等。

判决书显示,时任规费科科长吕某的证言称,2009年,黑河交警支队成立规费科,她任负责人,支队长张某告诉她收取各驾校考试费时,把不开收据驾校的考试费交给支队会计魏晓玲。

两名驾校人员的证言称,驾校收取的学员考试费交到黑河交警支队规费科,支队有的时候开发票,有的时候不开发票。

张某的证言称,在黑河交警支队班子开会的时候研究成立的规费科,就是专门收取学员考试费的,后来也开会研究截留考试费的事了。他授意让吕某、魏晓玲等人截留学员考试费。

不过,对于支队班子开会是否讨论过截留考试费一事,张某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说法不一。

判决书引用5位黑河交警支队班子成员的证言称,张某未向班子成员提及截留考试费一事,班子成员均不知道黑河交警支队没有将收取的学员考试费上缴财政的相关情况。

魏晓玲本人的供述称,当时张某让她和吕某到他办公室,对她们说,以后让吕某把收各驾校上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的钱都交她,这些钱都不进账,在账外放着。她说规费科收的钱应该缴财政,张某说“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让你收你就收得了”,她就没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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