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光明日报记者温源
伴随着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的名义进行保险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众多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和行业的良好形象,威胁金融系统安全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近日,一名男子伪造车祸坠河假象进行骗保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骗保者何某为汽车租赁公司司机,欠下10余万元的网络赌债。2018年9月7日,他购买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并于9月19日驾驶借用车辆坠入河中。其妻以为丈夫坠河身亡,遂携带年幼的儿女自杀。10月12日,何某投案自首,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保险诈骗将其刑事拘留。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保险欺诈的案件。据了解,意外伤害保险因其保险费率低、保障程度高、投保简单、核保宽松,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诈骗。“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骗保的严重性质和后果,在利益的诱惑下铤而走险。”业界法律人士表示,为了遏制意外险诈骗的发生,应该在加强保险公司案件管理、完善执法合作机制的同时,加强对不同客户的风险识别水平,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
车险诈骗是骗保案件的高发领域,在保险欺诈案件中占比近70%。2005年至2016年的10余年里,以潘某、米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山东省为中心,将自卸货车投保后,选择凌晨在无监控录像的地段,故意制造货车侧翻的单方事故。出险后,事故车辆被送到固定的修理厂,他们不允许保险公司拆检车辆。如保险公司查勘发现疑点或拒绝赔付,该团伙即采取聚众闹事、威胁跳楼自杀或投诉等方式,逼迫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该案涉案保险公司几十家,涉案金额近1亿元,出险区域遍布全国多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