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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下,骗子千百张卡哪来的?

2018-08-02 15:10:0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银行卡限办难限卖。原银监会2015年底印发的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

办案民警坦言,虽然银行限制了办卡数量,但对非法持有、买卖的相关规定约束力不强。因违法成本很低,犯罪分子大量买卖银行卡,银行卡限卡令和账户实名制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落空。

涉案犯罪嫌疑人交代,只要给钱,就有人愿意办卡,一家银行办一张卡给100元,5家银行办5张卡就是500元。办好的银行卡上会标注姓名和密码,然后销往境内外。

2017年8月,一名男子携带92张银行卡在深圳罗湖出境过关时被查获,而这92张银行卡,全都不是其本人的。负责查验的关员告诉记者,这些银行卡分属10家银行、20多人名下,属非法持有。

记者注意到,目前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被犯罪分子利用。李刚表示,用制作的假身份证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诈骗分子得手后,将赃款从银行卡转到第三方支付账户,又从第三方支付账户转到银行卡,频繁操作,层层转账,“漂洗”后的钱就很难追查下去。

管理规定要长出“牙齿”实名制需落到实处

据统计,在深圳龙岗区,2017年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占全年案件量的七成。李刚认为,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遏制诈骗“咽喉”的“两卡”没有管住。

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工程师郭宏伟表示,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上游,以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为中游,以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为下游,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色产业犯罪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等下游犯罪屡打不绝,很大原因就在于“上游的非法获取源头难挖、中游的非法买卖环节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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