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关于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将按法定程序向大会主席团会议作出报告,由主席团决定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安排,各代表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代表们一致认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符合国家、民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利益,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宗旨和确立的有关制度相一致。
代表们一致赞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认为决定草案是一个高质量的法律案,将依法有力地防范、制止和惩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表明中国在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意志,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连同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关于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将按法定程序向大会主席团作出报告,由主席团决定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