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次人大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建议,尽快制定医疗保障法,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郑功成认为,医保制度改革的目标不是医保个人账户结存了多少钱,而是要起到互助共济作用,让所有人都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因病影响生活质量。
尽管现行《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对医疗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是原则性规定,再加上该法律是2010年制定的,有些条款已不适应今天形势的变化,所以,针对医疗保障单独立法是应有之义,期待医疗保障法早日纳入立法规划。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4452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要想保障如此大规模参保人数的权益,仅靠现有法律及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与医保法律不健全有关。
以近年来频发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为例,主要原因是医保基金涉及多个链条,而现行法律体系不系统不健全。尽管《社会保险法》、《刑法》等法律中有相关惩罚性条款,但对骗取医保资金现象并没有形成有效约束,仅靠事后惩罚是不够的,必须完善法律体系的治理。
还有,医保基金在互助共济方面还有待法律推动。如广东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7%和76%,位居全国前列,而有的地方医保报销比例还有待提高,否则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就需要法律来明确医保基金筹资机制与责任分担比例。
另外,现行法律滞后于改革进程,所以急需完善法律。如今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但现行《社会保险法》里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却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国家医保局是机构改革后新医保的主管部门,也需要法律明确责任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