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地方、部门、研究机构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外国商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各方面普遍赞同制定外商投资法,认为这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后,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作了修改完善。2019年1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将外商投资法草案印发全国人大代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工作,征求代表意见。2月25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在外商投资法立法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要求,深刻认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实行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外商投资立法的总体要求,努力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充分彰显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