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新发展理念时指出:“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外商投资法着眼于增强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明确规定了多项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草案第九条);二是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草案第十五条);三是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草案第十六条);四是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五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草案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六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草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这些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的规定,有利于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我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外商投资法草案起草过程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对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内外资法律、制定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外商投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制定外商投资法。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协调,拟订了外商投资法草案。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