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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释放红利 7000多万人“工薪所得”免征税(2)

2019-03-03 06:29:5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实际上,李梅只是获得个税减税庞大群体中的一位。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只要留心观察,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会更为明显。如果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收入为5000元,此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10月1日后如果收入不变,则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位员工减税幅度达到100%。按照财政部的数据和相应的测算,仅仅是个税起征点(即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提至5000元,个税减税规模一年达3200亿元,影响数亿人。

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税务局的数据显示,从去年10月1日开始,贵州全省约91.04万户工资薪金纳税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全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同比将由45.8%降到24%。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透露,从去年10月1日我国启动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第一步开始,截至去年年底,3个月来已经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

纳税额挂钩养老

6项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获得感”

今年1月份,李梅发现,她又被“涨”工资了,到手工资增加到了11304元。短短半年,她的到手工资从10392元到10989元,再到11304元,增加了近千元。与此相对应的是,李梅“个人所得税”缴纳额两次降低,从去年9月份的1029元降到10月份的432元,再从432元降低到今年1月份的117元,降幅接近90%。

李梅这次工资的“涨幅”缘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意见稿,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5项专项附加扣除均采取标准定额扣除,而非按照实际支出来扣除。大病医疗支出根据实际支出在税前扣除,但必须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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