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研究世界大城市治理停车的经验不难发现,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居住认证方式,缓解居住区停车难题。”郭继孚在议案中提出,在北京市进行道路停车治理改革的同时,可以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工作,明确哪些资源可以用于居住车辆停放,什么样的居住车辆可以停放。
对话
北京市人大代表郭继孚:停车位权属化可改善乱停车
新京报: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后,如何平衡居住区停车矛盾?
市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郭继孚:可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停车位权属化,从而实现区域停车治理。居民在一定区域内可享受相对优惠的居住停车价格,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停车需求。实际上,单纯依靠免费低价无法缓解现阶段停车位的供需矛盾,企业投资兴建停车场赚不到钱,新增的停车位数量也满足不了新增的停放需求。
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制度的基本设想是,全市统一部署,一辆车只认证一个主停区域,只享受认证区域内停车价格优惠。认证应以各社区为单位划片管理,登记把本区域作为主要居住地的车位。
新京报:如何确保居住停车认证制度能起效?
郭继孚:应建立全市唯一集中可查可验证的居住停车认证数据库,一车一证,只在登记区域内有效;建立认证动态更新机制,对设置的居住车位,应根据区域交通运行状况、泊位周转使用效率和周边停车设施的增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对已认证或待认证的车辆信息,应当定时进行更新。同时也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从治理体系、公民权益,包括价格、优惠幅度进行规范,既不能全市一刀切,又需要统一制度。
各区应组织交警、片警、协管员与街道及社区联防,通过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乱停车现象。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在居住停车区域内乱停、逃费现象进行劝阻和教育。
新京报:处理好道路停车问题还有哪些事项要解决?
郭继孚:道路停车只是权宜之计,道路不停车才是最终目标。各区可鼓励停车位共享,促进路外停车设施建设,逐步清除道路停车。同时在完成停车认证的区域推行有位购车。
实施这些措施,将有“一箭三雕”的效果。其一,有利于协调路侧停车和居住停车的关系,避免居民在道路停车改革过程中产生抵触情绪;其二,有利于使居民逐步建立起权属意识和缴费意识,对停车综合治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其三,有利于挖掘居住区停车位及周边停车位的互利共享,提高有限资源利用率,从而缓解停车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