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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开放已进入由器物层面转变为制度层面,即由商品、要素流动转变为以规则、制度开放为基础的新阶段。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关键是促进规则变革,优化制度供给的安排,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建立一套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相接轨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行政管理体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从深圳等经济特区率先启动,扩展到东部沿海、沿江、沿边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从浦东开发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已进入由器物层面转变为制度层面,即由商品、要素流动转变为以规则、制度开放为基础的新阶段。
全方位对外开放呼唤规则制度的开放
当前我国的对外开放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特点。例如,在市场准入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规则平等、权力平等、机会平等。在产业层面,从初期加工贸易、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开放,交织着用工制度、工资制度、定价机制的改革;资本密集型产业,如重化工业、装备业的开放,进而拓展到服务业开放,如金融、医疗、电信、教育培训等领域。中国的开放已进入由器物层面转向规则层面的阶段,即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如全面推行国民待遇原则+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投资贸易管理制度、工商制度变革,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等。全方位的开放绝不是简单打开窗口,便于贸易投资往来,也不仅是器物层面或区域结构的开放,还包括规则、制度层面、思维方式、文化与观念层面上的开放,借助开放推进改革,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