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构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民生保障体系。“哨声”连着民生,“报到”解决问题。2018年,北京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累计受益32.9万人。实施为1.1万名农村地区困难残疾儿童和老年人示范性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弃婴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增幅25%,出台弃婴救治工作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孤儿弃婴医疗保障等问题。
四是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启动新一轮社区减负工作,起草完成《关于贯彻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深化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社区盖章证明事项减少至4项,实现大幅度缩减。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全市3177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议事厅,实现城市社区议事厅全覆盖。加快构建“一平台统筹、多网络融合、全方位覆盖、多领域共享”的治理格局,在全市4个区71个街道(乡镇)开展“多网”融合试点。推动各区和大部分街道(乡镇)建立本地区网格化平台,初步实现市级部门和网格员的扁平化直接实时沟通联系。
五是加快构建社会动员体系。北京构建社会动员体系,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达到3.7万家,万人社会组织拥有量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制定出台关于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的指导意见,对北京市234个低收入村以及河北等省市的72个地区进行对口帮扶。修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起草完成《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打通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实施乡土社工培养计划,目前,全市持证社工总量达3.2万人,占全国十分之一。起草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数突破426.7万,注册志愿者团体7.4万多个,志愿服务工时累计3亿多小时。发布北京市社会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启动社会企业认证工作,开展社会企业试点,推动社会企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