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深入交流,一份份慎重建议,凝聚起全党意志。
2017年9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在提出十九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人选方案时,一并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进行了统筹研究并提出了安排建议。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在推荐确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人选的基础上,酝酿提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分别听取了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等同志的意见,与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进行沟通听取了意见。
对党外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
对拟新提名的人选,党内人选结合十九届“两委”考察和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进行了考察,党外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意见。
在充分酝酿、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兼顾各方的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形成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
在这份名单中,有在不同领域、不同战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同志;有长期担任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同志;有扎根边疆、艰苦地区,埋头实干、勇于担当的同志;有多年顾全大局、不计名利,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的同志……树立了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
中央政治局认为,这个建议方案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人选素质条件、一贯表现和党内外形象比较好,整体结构比较合理,能够适应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的工作需要,是一个积极而稳妥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