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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启新时代伟大征程——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

2018-03-20 08:47:4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使命新要求——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勇担强国富民历史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选拔工作,提出指导思想,明确政策规定,作出周密安排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

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就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问题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听取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多次听取汇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方向、提出要求、确立原则。

在此基础上,党中央确定了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要求:

——要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于加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一般为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人士或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担任正省部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适当考虑能够干满两届的同志;

——新提名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素质和条件,既看人选德才素质、能力和一贯表现,也看人选资历、经历和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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