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联络委副主任王济光看来,自贸区所推行的“负面清单”制度如同一剂“药引子”,对中国的全面开放格局具有重大影响。他建议,在把自贸区经验向全国范围推广的同时,自贸区本身的改革也应进一步深化,“还需要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因为在自主探索当中,如果没有上位法依据的话,是不能推进下去的。第二个要把权力的使用和当地的改革结合起来,就是有权不能任性,但是很多部门相对还有‘任性’的情况,也就是说强调部门利益。比如‘单一窗口’推进过程中,一些部门都强调各自有上位法的规定,这些权力是不放的。所以怎么取得部门之间的协同,是第二个要考虑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女士则建议,接下来,自贸区应加大金融科技创新,“自贸区的软件信息产业基础比较发达,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人才储备相当充沛。有这样的人才基础、产业基础,因此在自贸区,我们目前要先发开展金融科技创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代表委员们对此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主席张健认为,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区的基础之上、一种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它将有望成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标杆,“今天在全球格局范围内,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像香港、像新加坡,这些都是带有比较明显特征的自由港。这种自由港,归纳起来,就是人员需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货物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金融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另外在相关的其他方面,都需要有一个更为宽松、更和所有的国际惯例相衔接的这么一种运营的环境。”
接受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自贸区经验在中国的复制推广以及自贸港的最终落地,中国将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