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推动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
这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意愿的重大决策——
2017年9月29日,中南海怀仁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成立宪法修改小组。宪法修改小组由张德江任组长,王沪宁、栗战书任副组长。
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深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宪法修改要遵循四个原则:
——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先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经党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再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
——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宪法基础,为中国“强起来”提供根本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