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必将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更好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伟大的事业,离不开坚实的宪法保障——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履新刚20天的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8年2月24日,中南海怀仁堂。
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我们学习的这个地方,同我国宪法有密切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是在这里通过的。今天,我们在这里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学习,具有特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3月10日,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党员领导干部。
公职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推动宪法实施,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宪法、信仰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