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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8-03-12 08:23:3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修改预算法,充实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法律规定。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连续3年听取审议国务院整改情况报告。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提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实时在线监督。

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听取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强调摸清底数、强化约束,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听取审议中央决算、预算执行、防范金融风险等报告,审查批准年度中央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及科技、水利、教育等重点领域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两次听取审议国务院相关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5年重点督办代表关于脱贫攻坚的建议共127件,以推动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脱贫为重点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开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专题调研。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检查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6部环境领域法律实施情况,连续两年听取审议国务院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7个专项报告,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完成。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听取审议制造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等专项报告;检查产品质量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围绕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听取审议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农林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检查农业法、种子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围绕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听取审议西部大开发、城镇化建设等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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