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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8-03-10 08:42:2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判监督,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措施。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联合司法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下降。出台加强司法救助意见,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决定收监执行6470人。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43.8万件,同比上升53.9%。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审结买卖合同案件410.6万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32.1万件。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意见,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审结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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