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京津冀创新发展示范区
以“4+N”为核心区域设立京津冀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强三地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合作,集中力量在示范区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三地及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组织在示范区开设产业孵化转化基地。建设京南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探索建立疏解非首都功能与补齐河北短板的“双赢模式”。
全面优化三地税收征管
探索区域利税改革分配试点,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全面优化三地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收科研等方面合作。对中关村示范区、北京金融街、天津自贸区以及京津冀产业园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有利于市场一体化的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分享机制。
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平台
进一步研究共同体建设的目标、路径和运行机制。大力推动京津冀区域特别是示范区率先实现行业监管一体化、成果转化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京津冀一盘棋意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首先在示范区内实现决策、咨询与执行各层面功能的一体化,统一重组资源,整合人力物力,合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
进行区域性立法创新
为有效解决地方保护、重复立法和立法冲突等问题,以法制化方式优化制度设计,建议由国家法制部门牵头或指导京津冀三地法制部门进行区域性立法创新,对制约协同发展的区域税收分享、行业监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实现相关法律和政策在京津冀的一体化实施。
加强三地创新链建设
按照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产业创新中心、河北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的定位,统一部署创新链、产业链、园区链、科技链。加快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关村(曹妃甸)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张承生态功能区、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推动北京教育医疗资源疏解
运用信息化资源和手段促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发展,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多种形式打造各类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平台。在京津冀创新发展示范区内率先构建优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动北京教育、医疗资源向河北疏解,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教育、医疗环境,特别是要加大教育支持与合作力度。
声音
北京市政协:
输出津冀技术合同增67.6%
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启动,创新要素流动共享机制逐步建立。2015年9月,北京市科委发布《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工作方案(2015-2017年)》,围绕“三轴”(京津发展轴、京保石发展轴、京唐秦发展轴)和“4+N”(“4”指曹妃甸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承生态功能区、滨海新区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主体,“N”指其他合作区域)布局,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数据显示,2011至2015年,北京输出到津冀地区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从66.5亿元增加到111.5亿元,增长67.6%。
中关村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与天津联合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滨海—中关村瀚海117国际创新港”揭牌,整合北美与欧洲的创新资源,全力打造京津高端国际创新平台;推动创客总部、36氪等创新型孵化器以及启迪之星、中科院微电子所等落地滨海新区。支持河北张承生态功能区建设,联合张家口跨区域打造“中关村延庆—张家口能源互联网产业示范区”。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中关村企业在津冀两地设立分公司318家,设立子公司97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