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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隐藏在年报附注里的坏账准备

2017-11-06 17:3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占比超过80%的采购关联交易

泰安市境内的所有加油站都归泰山石油经营,所有的商标、招牌均为“中国石化”,除了销售发票上写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的直营站均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XX分公司”),这些加油站的任何方面都和在全国各地看到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并无区别。泰山石油也在每年的年报上清晰地表明态度: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事实上,泰山石油是中国石化内部体制改革不彻底的产物,早在1993年,中国石化成立之前,隶属于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鲁石化A”的名称在深交所上市。1998年石油化工行业进行改革,国家成立中石化和中石油,全国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按照区域分别划归中石化和中石油,山东境内的加油站企业均划归给中石化,2000年中石化在海外重组上市后,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国家股划转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泰山石油虽然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上市公司,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石化对其视同一家市级分公司进行管理。从泰山石油的董事会的设置也可见一斑,历年来董事长均为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也大多数是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此举也饱受小股东们诟病,多年来股东大会都因关联交易问题引起剧烈辩论。

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泰山石油《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被中小股东以89.9741%的反对票否决。随后,董事会又将此案提交至9月17日的临时股东会上表决,并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24亿元,占同类交易总额比例为82%,但该议案再次以更高的比例被否决。

关联交易议案被否决后,泰山石油给出的解决方案非常荒诞:由于当地市场被“两桶油”绝对垄断,泰山石油不能进行关联交易后只能从中石油采购,中石化向当地中石油定向出售油品,中石油加价后转卖给泰山石油,实际上中石油根本没有进行采购和销售,只是账面和税单过了一下,连运输费都省了,这个方案除了损失一部分利润向中石油缴纳一部分“保护费”外,和以前的操作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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