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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钜泉光电IPO遇阻:首发申请被否 国金证券保荐

2017-11-06 11:1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第三,招股说明书披露钜泉光电股东众多且分散,无实际控制人。需说明:(1)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权属纠纷,在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保证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且得到效执行的具体措施;(2)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及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3)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与第四大股东炬力集成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结合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情况等说明二者的关系,确认炬力集成及其相关公司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4)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在销售、采购渠道商存在部分重叠,说明交易是否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第四,保荐机构实际控制人陈金霞持有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5%股权,纳米投资系上海鸿华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鸿华持有发行人2.31%股份。钜泉光电需明确说明保荐机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影响保荐执业的独立性,是否符合保荐业务管理方法等规定,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规定,仅参照适用其中“保荐+直投”等规定是否属于从严要求,是否充分。

第五,报告期内,钜泉光电存货以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为主,存货余额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持续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需说明:(1)存货账面净值持续增长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2)结合公司主要生产过程均采取外协加工方式,成本占全部成本95%以上,分析说明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对生产质量控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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