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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监管或将加强

2017-11-04 08:00: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一片口诛笔伐声中,现金贷行业监管渐行渐近。据悉,中国监管机构将考虑加强对现金贷公司监管,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予以关闭取缔。除了可能关停违法公司,现金贷行业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加以规范?

统一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规范公司资金来源

2010年3月25日,全国第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正式成立,由此拉开互联网小贷序幕。2014年后,各地陆续出台鼓励和扶持政策,互联网小贷进入高速发展轨道。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批准了153家网络小贷牌照,主要分布在19个省市。

目前,由于网络小贷牌照皆由地方省市级金融办发放,审核标准各地不一,因此准入门槛也就显得参差不齐。

由于各地方政府准入门槛不一,网络小贷公司的牌照发放也不相同。银监会拟出统一指导意见,但尚未出台。相关部门应牵头监管,统一网络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对注册资本、发起人条件、经营范围、财务状况、杠杆水平等指标作出硬性要求。

资金来源单一是网络小贷公司面临的一大窘境。注册资本虽然可以举杠杆,但是网络小贷公司的杠杆率普遍不超过3倍。目前,各地对于互联网小贷融入资金余额基本要求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5-2倍。这意味着,如果网络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那么最大只能实现6亿元放款,包括注册资金在内共计9亿元。

为了规避杠杆限制,不少小贷公司还采取了以下几种融资方式:与商业银行等机构资金合作、发行信托、资产证券化、将资产收益权转让给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对于放贷平台而言,资金来源是维持运营的重要保障。在涉及到银行、信托、ABS等资金时,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应规范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对行业进行摸底,进行穿透式监管。

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核

规范产品利息与收费

趣店此次引爆舆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趣分期曾开展过校园贷业务。很显然,对几乎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放高利贷,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上来说,都不能讨好。

在网络小贷借款人资质审核上,监管层应规范流程,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收入来源等做出严格审核,禁止对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开展非法网络借贷业务。

现金贷饱受诟病的另一原因,是被打上了“高利贷”的标签,而这其中又牵扯到两个核心因素:利率计算口径与收费问题。

不同的利率计算口径,得出的产品实际年利率不大相同。在趣店APP借款5000元,期限选择6个月,则月供为922.99元,总共还款5537.94元。其中本金5000元,利息537.94元。表面上,该产品利率为537.94/5000=10.76%,远远低于最高法规定的24%与36%的民间借贷红线。但事实上在IRR算法下,该产品实际年利率应在36%与42.58%之间。

此外,我国大部分网络小贷平台为了规避法律限制,变相将收费拆分成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不同部分,一旦出现逾期也会征收高昂的逾期费、滞纳金等费用。如果将这些费用综合纳入成本计算中,借款人的综合持有成本则高得吓人。

除了产品本身的利息之外,监管层应规范网络小贷平台的各项费用收取,对于收费名目、收费数额及占比、收费都应做出相应规定。

规范催收方式

推动个人征信系统建立

在现金贷行业,暴力催收屡见不鲜,有关于催收的规范仍是空白。不少人为了还上眼前欠的债,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在多个平台进行多头借贷。

短信、电话、上门是部分“现金贷”平台催收的三部曲。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在监管薄弱的地区,网络小贷公司会雇佣第三方公司暴利催收,常见形式有声誉绑架、骚扰加入、人身攻击等。

据百融金服数据,约56.5%的客户申请现金贷次数大于2次,其中申请2-5次的客户占比最高,达到36.7%;申请多次借款的客户中,在多家机构申请借款的人数占比达49.4%,在1家机构申请多次借款的客户仅占7.2%。总体看来,现金贷多头借贷现象较明显。

对于现金贷的事后环节,监管层应规范催收方式,对短信、电话、上门等具体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威胁人身安全等暴力催收行为。此外,应推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简历,加强民间借贷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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