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进一步推进
国税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自11月1日施行。《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共享信息质量问题,协调工商部门增加相关信息录入校检规则,扩大登记信息共享范围,健全并落实与工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账机制。
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海关监管区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免税商店以及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地点,并对海关监管区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管理作出原则性和统筹性规定。
八成入境货物可实现审单直放
质检总局集中发布了《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对外公布了《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和流程时限》,在对货物风险、企业信用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合格评定程序科学简化检验检疫流程。预计将有八成入境货物通过审单合格评定后直接通关放行,不再进行现场抽查和实验室检测,口岸通关效率大大提高。相关改革措施将于2017年11月1日实施。
医院19个功能区命名需统一
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1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充分保留了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对这些场所沿用的习惯,仅对名称和功能不符的场所进行了重新命名。最终确定医疗机构具有通用功能的场所共计19项,每一项均从名称、功能、基本配置以及特定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施行
修订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1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基本健康的要求,不宜从事放射工作的指征,放射工作人员的适任性判断。该标准的修订主要是延伸了核电厂操纵员健康标准的内容,参考了我国各种职业(如飞行员、消防员、铁路工作人员等)相关健康标准编制而成。标准贯彻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对指导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