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134号文”规定,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这是否意味着万能险消失在“2018开门红”主打产品中?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万能险以主险身份出现。《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已公布的一些产品看,主打产品已从往年的“年金(主险)+万能险(附加型)”组合转变为“年金+万能”双主险形态。
比如,平安人寿2018年开门红主推产品组合由“玺越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与“聚财宝(2017二)年金保险(万能型)”两款产品组合而成。
对此,一位精算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有134号文和双录政策施压,但是2018年‘开门红’产品依然是‘换汤不换药’,客户回报率并不高,只是换了一些推销花样而已。”
两大挑选产品标准
为何保险公司如此重视“开门红”?
简而言之,对公司来说,“开门红”创造的保费目标几乎是全年任务的一半;对业务员而言,“开门红”期间,企业对员工的对内激励政策往往是最疯狂的。如果平时可以提成30%,那么“开门红”期间的奖励金额可能翻倍。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如果再贴上“限时开放、限量认购”的标签,“开门红”的盛世情景会年复一年地出现。
那么,消费者如何在五花八门的产品中做出较优选择?
上述精算师对记者表示,评价一款“开门红”产品的优劣,至少要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是否大大低于保费;第二,初期现金价值是否远远小于保费。
带着这两个标准,记者以某大型寿险公司产品为例进行分析。比如,一位年龄30岁的投保人要购买这家公司“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保单上标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2.1万元,交费期限3年,年交保费670025.4元。核算下来,投保人总计要向保险公司交纳201万元保费。
先看第一评判标准,如果保额大大低于保费,那么这款产品肯定不划算。
根据产品推介内容,三年交201万元保费,特别生存金可在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可一次性领取已交保费的20%,即40.2万元。这在精算师看来是最吸引人的“迷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