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十七条、第九条、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管控方面
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一是关联方信息档案对关联方识别不全。二是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中,存在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议题的情形。三是未及时向保监会报送并公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四是2015年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中缺少主要股东关于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书面声明。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