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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供股风波

2017-10-26 16:35: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从中国电力的现金流和派息情况来看,其实公司完全可以少派一些息,来满足本次收购的大部分资金需求。

老股东利益受损

火电属于重资产行业,以PB估值较为合理。中国电力在公告收购事项之前收盘价为2.22元(2.61港元),公司总股本有73.55亿股,对应的总市值为163.28亿元,按照2017年上半年末净资产265.02亿元计算,对应PB为0.62倍。

而中国电力此次收购母公司资产的PB估值,要显著高于上市公司自身。

根据公告,此次要注入上市公司体系内的7家企业分别是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寿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7家企业的净资产分别为8.94亿元、25.78亿元、2.71亿元、1.94亿元、4791万元、8268万元、268万元,合计40.7亿元,而此次交易价格合计49.69亿元,照此计算,此次注入资产的PB为1.22倍。

对比可以发现,此次收购PB要比上市公司自身估值高出来接近1倍。很显然,老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

那么,单纯从PB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老股东会受到多大影响呢?

若收购能够实施,以2017年上半年末为基准,公司净资产将变为“2017上半年末净资产+此次交易价格”,即314.71亿元;公司总股本为73.55亿股,中国电力此次供股方案是3配1股,若能成行,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07亿股,按照收购事项披露前收盘价2.22元(2.61港元)计算,上市公司总市值将增加至217.72亿元,除以314.71亿元净资产之后得到的PB为0.69倍。

这也就意味着,按照收购事项披露前收盘价计算,若供股和收购事项能够实施,那么,老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PB将由原来的0.62倍上升至0.69倍,估值水平提升11.29%,老股东利益受到影响。

此外,此次收购还饱受诟病的是,注入上市公司的这几家子公司,除了广西公司以外,其余的均处于亏损状态。公告显示,广东公司、四会公司、安徽公司、湖北公司、山东公司、寿县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68万元、-580万元、-218万元、-399万元、-224万元、-107万元。

过度悲观亦不可取

从交易方式来看,即便上市公司最终采用供股方式交易,但是相比增发而言,配股对每一位投资人而言都是公平的,均有认购配股的权利,参与认购之后不会对股东权益造成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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