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星 每经编辑 文多
正处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中的*ST新亿(600145,SH),两度爆出控股股东与重组投资人之间存在意见相左。
在今年9月召开的*ST新亿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8名重整投资人股东投票否决了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的7名董事,10月27日,其中2家重整投资人通过媒体公开发布通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增补公司董事及监事。
*ST新亿目前的控股股东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直言重整投资人意欲夺取公司实控权。
两投资人否认欲夺权
10月27日,*ST新亿的两大破产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易楚投资)、深圳市瑞弘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瑞弘宝)通过媒体公开发布通知,称拟自行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公司董事及监事。
10月30日,*ST新亿称接到上交所问询函,就易楚投资、瑞弘宝是否是自行发布了签署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一事提出了问询,并要求说明二者或二者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月3日晚,*ST新亿发布回复函。回复函中,易楚投资、瑞弘宝认为,前述会议召集人资格、议案及通知程序等均合法合规。
但*ST新亿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万源汇金)及其实控人认为,公司破产重整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易楚投资、瑞弘宝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股东身份及持有股份数量具有不确定性,两家公司联合提议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资格不合法。
同时,在万源汇金一方看来,易楚投资、瑞弘宝意欲取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地位,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计划相违背。
就此,易楚投资和瑞弘宝则回复称,二者之间、与*ST新亿其他投资人(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且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控股股东地位变更。
回复发布当晚,*ST新亿再接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ST新亿现控股股东及破产重整投资人对对方说辞发表意见。上交所还要求,易楚投资、瑞弘宝股东说明在提请4名董事占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况下,称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合理性及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