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怀茅台农商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杨佳鑫任仁怀茅台农商行董事长期间,参与该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对仁怀茅台农商行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对杨佳鑫罚款人民币五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遵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佳鑫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16日
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杨佳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遵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佳鑫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任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参与该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