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尽责、不担当,但没有到违法违规,该怎么加强约束?笔者认为,可以建立相应的信用记录档案,向社会公开,形成信用约束压力。通过信用约束和法律约束,双管齐下,来解决市场主体规范化、市场化的问题。
各个市场参与者都依法合规做事,都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亏得服气、赚的坦然。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大市场蛋糕,让各方面都从市场发展中受益。
备受各界关注的IPO常态化,目的是引导和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符合“最大公约数”原则。IPO常态化不等于大规模发行股票,而是指每周多少家公司发行、融资额是多少,让大家心里有数。这样市场预期就稳了。IPO常态化的同时,还要推进资金入市的常态化、监管的常态化、退市的常态化,各方面都要常态化。
“监管常态化”与“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是一致的,指的是有线索必查、有查必公开、查出来必处罚。但也不能理解为办案越多越好。监管稽查本身也是一个发展问题,也存在与市场发展进程相适应的问题。我们每项工作都要从发展的角度来观察和检验。“发展”是“硬道理”,“优化发展”也是“硬道理”。董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