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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保险牌照“资本热”遭遇“审核冷”

2017-10-19 07:17: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今年以来多家保险公司获批开业,包括招商局仁和人寿、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但引人注意的是,目前已获批筹但未开业的保险公司还有9家,分别为:三峡人寿、太平科技保险、瑞华健康保险、北京人寿、人保养老、海保人寿、国富人寿、国宝人寿、融盛财险等。

资本进入保险业监管趋严

近年来,各路社会资本看好保险牌照并相继寻求获得展业资格成为一大趋势。2014年8月,保险“新国十条”发布之后,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资本已经逐步掀起了一波“围猎”保险牌照的高潮。拟发起保险公司的上市公司,两年来成倍增长。不完全统计,2016年共有70家上市公司参与成立保险公司。同时,还有多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是全资子公司也参与其中。

但今年以来保监会对资本进入保险的监管趋严。

2017年以来,保监会加大信息披露的方式来对申筹公司进行监管,2017年3月9日,保监会发文要求,所有申请筹建的保险公司均需在保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预披露筹建方案、投资人资金来源声明、关联关系声明等重要信息,并对披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9月21日至9月24日举行的保监会局级主要领导干部研修班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对于市场主体,要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今后保险业绝不允许再出现所谓“特殊公司”。他同时还表示,全系统要坚持“源头要严、纠偏要严、执行要严”的总体思路,切实推进从源头强化对保险业的风险治理,防范动机不纯的投资人进入保险业。要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深化产品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资金运用改革,切实推进行业发展纠偏。要完善监管处罚制度,细化处罚,坚持纠罚并重,切实推进监管从严从紧从硬。

据保险公司筹建申请辅导咨询机构中商产业研究院院长袁健教授介绍,根据保监会要求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股东如超过15%的股份,必须具备: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从2005年至今保监会否定的项目来看,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出资能力、项目的商业模式、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以及拟任高管团队等。

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报告表示,总体来看,未来保险业的监管将趋严,2016年12月底,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险企股权持股比例由51%降至三分之一。在2017年4月26日出台的《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即有体现,载明“若股东的出资行为、股东行为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相关规定的,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分红权、提名权等股东权利,并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对其采取的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等监管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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