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在距离支付牌照续展的紧要关头,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汇支付”)日前被中国银联通报。此外,中国银联还将通报直接抄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9月14日,中国银联争议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给成员机构印发了关于《中汇支付差错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通报》。该通报内容显示中汇支付在银联交易争议处理问题事件占据较高的比例,主要问题出现在虚假商户比例较高,伪卡交易猖獗而且占比高,伪造交易材料提交给银联争议办等方面。
“自2017年以来,中汇支付在差错争议环节所提供商户入网以及签购单等证明材料存在多类造假行为,且被退单及争议数量激增,严重影响银联卡纠纷处置正常秩序,反映了其在业务运营及内控管理存在的较大缺陷。”通报称。
资料显示,中汇支付于2009年9月注册成立,2013年1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为全国范围内进行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此前,因重大风险事故严重违规造成重大损失,中汇支付于2016年1月5日被央行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梳理发现,2016年9月至今,中汇支付已收到央行方面的五张罚单,其中,2017年就收到3张。2016年9月5日,中汇支付广西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罚款11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9日,中汇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9万元,被罚原因是“商户实名制度落实不到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不力,未严格落实本地化经营管理责任,未自主完成受理终端主密密钥灌装”。
2017年3月15日,中汇支付福建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处罚款56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2017年7月28日,中汇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罚款3万元,被罚原因是“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2017年8月16日,中汇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
中汇支付将在2018年1月5日迎来牌照续展大考,根据支付牌照续展规定,目前中汇支付已经进入牌照续展材料审核期。媒体报道指出,屡次被罚后,是否会影响续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已经愈加严格,在今年6月底央行公布的“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中,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多次违规开展业务,最终未能成功续展。
中汇支付遭银联通报 业务运营及内控管理存在的较大缺陷
据移动支付网报道,9月14日,中国银联争议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给各成员机构印发了关于《中汇支付差错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通报》。该通报内容显示中汇支付在银联交易争议处理问题事件占据较高的比例,主要问题出现在虚假商户比例较高,伪卡交易猖獗而且占比高,伪造交易材料提交给银联争议办等方面。
《通报》称,差错争议处理机制是银联卡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高效率、低成本处理跨行交易纠纷的有效手段,协作互信、流程规范是确保差错争议机制良性运作的重要基础。
中国银联争议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自2017年以来中汇支付在差错争议环节所提供商户入网以及签购单等证明材料存在多类造假行为,且被退单及争议数量激增,严重影响银联卡纠纷处置正常秩序,反映了其在业务运营及内控管理存在的较大缺陷。
《通报》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我部所受理境内争议案件中有近半数被诉机构为中汇支付。仅2017年6月就受理针对中汇支付的争议案件22宗,中汇支付在争议应答中提供明显伪造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材料,且造假手段多样,例如,所提供营业执照与工商部门颁发执照版式明显不符,执照所列商户名称与防伪二维码扫码结果完全不同,商户与发证机关不在同一省份,身份证件与公安系统记录不符,甚至在差错争议不同环节就同一商户提供不同营业执照,影响极为恶劣。
截至2017年8月末,中汇支付涉及的欺诈类原因码退单笔数及金额占其退单综述和退单总金额72%和89%。非金机构中84%的伪卡欺诈退单交易及47%的风险商户退单交易均来自中汇商户。中汇支付超半数调单交易无法提供交易凭证,部分已提供交易凭证中存在明显造假行为,极大抬高了纠纷处置成本,严重拖累了行业运作质效。
中国银联对中汇支付方面进行相关工作要求,主要为:制定差错争议整改措施,杜绝造假事件发生。系统性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中汇支付应针对所暴露的材料造假问题,逐一梳理、排查材料造假案件,定位造假源头,明确造假责任人,制定差错争议业务整改措施,确保后续交易纠纷处置环节所提供凭证真实、准确,杜绝此类造假事件再次发生。中汇支付应于通报发出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措施报送争议办,争议办将根据整改效果进行后续处理。
造假行为反映出中汇支付在商户拓展、外包合作、凭证管理、风险防控以及差错处理等环节潜在的一系列问题。中汇支付应建立业务合规长效机制,系统性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内部审核、监督和问责机制,尤其在商户真实性和凭证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商户和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对于开展不合规业务,特别是提供伪造入网信息和交易凭证的商户和外包机构,应及时清理、终止合作。中汇支付应于《通报》发出后一个季度内将相关机制和计划报送争议办,并持续推进机制落地。
中汇支付近一年连收央行五张罚单
据统计,2016年9月至今,中汇支付已收到央行方面的五张罚单,其中,2017年就收到3张。
2016年9月5日,中汇支付广西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罚款11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2016年12月29日,中汇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9万元,被罚原因是“商户实名制度落实不到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不力,未严格落实本地化经营管理责任,未自主完成受理终端主密密钥灌装”。
2017年3月15日,中汇支付福建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处罚款56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2017年7月28日,中汇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罚款3万元,被罚原因是“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
2017年8月16日,中汇支付湖南分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被罚原因是“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
会否影响中汇支付续展?
中汇支付官网信息显示,中汇支付创始人、董事长为尹宏伟,总部位于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公司。是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旨在深入B2C和B2B领域,为行业客户快速准确定制支付解决方案,创新研发电子支付服务产品,推动各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中汇支付已经服务于航空票务、电子商务、教育外贸等行业客户数千家。
2009年9月,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2年2月更名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2013年1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2016年7月完成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的A轮战略融资。
中汇支付已于2016年1月5日被央行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有媒体称,主要是因为严重违规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中汇支付也是受害者,被犯罪分子攻击了系统,造成了大量的关键数据泄漏。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值得一提的是,中汇支付将在2018年1月5日迎来牌照续展大考,根据支付牌照续展规定,目前中汇支付已经进入牌照续展材料审核期。屡次被罚后,是否会影响续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已经愈加严格,在今年6月底央行公布的“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中,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多次违规开展业务,最终未能成功续展。
在2016年8月召开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会议上,央行对外公布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要监管思路。其中提到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对于长期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将依法采取取消相关业务种类、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监管措施。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支付机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