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而员工人数却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解释系因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生产人员薪酬体系优化。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发行人开展自动化改造和工艺革新的投入情况,对应形成的固定资产内容;上述自动化改造及工艺革新情况与报告期末发行人的相关生产设备成新率等是否匹配;工艺改进提升自动化水平对各类人员替代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根据发行人披露,2017年2月艾尔默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侵权,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对其ZL20150479789.3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并赔偿270万元。请保荐代表人就该诉讼及其对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申报材料在计算发行人缴纳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欠缴数额时未考虑已缴纳新型农村保险的员工。申报材料同时显示,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仅为不足一半的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且不足额);对于多数员工,发行人仅为其缴纳新型农村保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为多数员工缴纳新型农村保险而非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准确计算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欠缴数额及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
4、发行人从2015年度对年末存货中超过1年以上部分(已完全没有价值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除外)按照5%的比例计提跌价准备。根据2015年、2016年库龄在1年以上存货的实际报废率,发行人决定从2014年起对库龄在1年以上的存货改按1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差异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变化所履行的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其财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2017年7月14日,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森霸股份提出诸多问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鹏威国际和南阳鹏威光电为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单森林和研究院院长郑国恩持有鹏威国际股权,且担任鹏威国际董事。南阳鹏威光电为鹏威国际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敏阻产品,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南阳鹏威光电成立后的股权和主营业务及其变动情况,主要产品的具体用途,开展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和场所,南阳鹏威光电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说明南阳鹏威光电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2)南阳鹏威光电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等。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2)报告期内缴纳员工“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是否已经足额缴纳,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销售结算模式及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以及是否得到严格执行;(2)结合行业特征、产品特点、结算政策等因素,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账龄确定的方法,是否存在大额不可回收的款项,与主要销售客户的匹配性;(3)报告期内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是否为新增客户、信用期、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占比、账龄、期后收款情况、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金额、超过1年仍未收回的原因,对于金额较大或者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的明细构成情况、各项目库龄,是否存在已销售未及时结转情况、是否包含与上述项目无关的支出;(2)结合采购模式、经营模式、生产方式、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因素,补充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是否与订单计划相匹配;提供各报告期末存货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对应在手订单情况,是否存在期后退货的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库存商品、在产品的具体构成,并解释其波动原因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董事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该实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现金流变化较大的原因、各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大额变动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2)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营业收入等科目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
券商: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46元-54元。
恒投证券发布研报称,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的光电传感器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热释电红外传感器系列和可见光传感器系列两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LED照明、安防、数码电子产品等领域。
热释电红外传感器龙头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尤其在热释电红外传感器领域,是国内少数掌握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5项专利,涉及红外敏感陶瓷材料、红外滤光片封装、贴片式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多通道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测试仪等。公司同时拥有两种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核心组件(红外滤光片及红外敏感陶瓷)配方及生产制备能力。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分会2015年6月发布的《中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行业概览》显示,公司2014年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量约占整体市场份额的30%左右。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照明、安防、开关、玩具、家电、数码产品等多种领域,使公司产品销售呈现“客户数量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从而大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单一客户或单一行业出现危机,并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严重影响。
主要潜在风险:新产品开发及时性不足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照明、安防、智能家居等行业,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尤其是物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化,下游应用领域对光电传感器的性能及功能要求不断升级,对智能化、微型化、多功能化的产品需求将愈加迫切,对公司的传感器产品的功能、灵敏度、集成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需求,将对公司市场开拓构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十年来,随着下游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光电传感器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并涌现出了规模不等的众多企业,国内光电传感器行业的市场竞争正在加剧,同时公司还面临来自国际企业的竞争。如果本公司不能保持现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与重点市场的既有优势,并不断开发新产品与开拓新市场,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17年8月30日,中证指数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46倍。预计公司2017、2018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70元、0.85元,结合目前市场状况,预计上市初期压力位46元-54元。
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遭罚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
招股书显示,2015 年 6 月 17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发《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浦东人社监(2015)建字第 01025 号),其在对上海分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上述情形系因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管理上的疏忽,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上述建议书后,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该事项并未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存在并未按员工实发工资计算缴纳、部分员工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替、部分员工未缴纳以及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情形,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主管部门已就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社保缴纳事宜出具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就上述社保缴纳问题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的“五险一金”事项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报告期内缴纳员工“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66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451 人,差异人数为 15 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397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77 人,差异人数为 20 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08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69 人,差异人数为 39 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 412 人,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保险的人数为 375 人,差异人数为 37 人。
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招股书显示,主要产品中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最高,均保持在75%以上,可见光传感器收入占比22%左右,其他产品收入各期占比均不超过 1%。
传统型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