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00%、24.90%、33.51%、32.21%、31.19%。报告期,公司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差异主要是因各自产品不同以及技术差异等因素影响所致。
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岱勒新材的毛利率情况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为45%-65%左右,逐年下降较大。(1)请详细披露发行人未来毛利率下降是否会成为长期的趋势和特征并予以解释,说明发行人各期的毛利率变化的市场和业务因素。(2)请说明发行人2014年金刚石的单价下降超过45%,胚线采购价格也下降超过15%,但是发行人2014年主要产品的生产直接材料成本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请说明原因。发行人称2015年因新员工增加较多,导致单位产出较少,请说明2015年的成品率是否有较大的下降,是否与客户有质量的纠纷等。
大涨的营收和不涨的销售费用
据一财网报道,岱勒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描述,报告期(2014年-2016年),公司金刚石线产销量及市场占有率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生产的金刚石线目前已出口至台湾、俄罗斯等地区,覆盖全球一百多家知名光伏、蓝宝石加工企业。
从招股说明书的数据来看,岱勒新材的业绩颇有亮点。营业收入方面,2014年度为12365.40万元,同比增长39.15%;2015年13207.90万元,同比增长6.81%;2016年度18544.13万元,同比增长40.40%。
在这些增长数字的背后,有一组数据令人疑惑。就一般企业而言,营业收入靠销售推动,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基本成正相关。岱勒新材中招股说明书中称,公司处于成长期,报告期内加大了市场营销的力度,加强销售部门及队伍建设,与之相关的职工薪酬及奖金、差旅费、招待费等销售费用均相应增加。由此可见,公司与大多数企业一样非常看重市场营销,公司销售也倚重销售推动。
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
但岱勒新材报告期内近三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014年度1046.86万元、2015年度1005.51万元、2016年度1058.17万元,相应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7%、7.61%、5.71%,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最近三年,公司销售人员数分别为2014年末18人,2015年末20人,2016年末17人,这三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工资薪酬”项目的数字分别为665.81万元、512.98万元(同比下降23%)、458.82万元(同比下降11%),亦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些数据与营业收入的大幅正增长并不匹配。
另外,比照招股说明书中列举出的同行数据,可以看出岱勒新材每年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又远高于同行公司。
回到营收层面,在整体营业收入逐年大幅上升的基本面之下,公司对大客户的销售增速也非常迅猛。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2016年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贡献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498.48万元、7122.07万元、10130.77万元,2016年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42%。其中,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增幅最大,2014年-2016年岱勒新材对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64.98万元、1348.18万元、4528.40万元,2015年和2016年的递增幅度分别达到103%和236%,2014年到2016年的增长幅度更是高达581%。
整体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单一大客户的销售额大幅提升,这些难道不需要靠相应提升销售费用取得?但事实是,岱勒新材正是在销售费用大体持平,销售人员还在削减的情况下取得了这样的成绩。
募投项目是已建成的“闲置产能”?
按照计划,岱勒新材IPO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年产12亿米金刚石线项目”,投资金额为28000万元,建设期为18个月。不过,对于这个项目,岱勒新材并未“等米下锅”,而是早已将项目建成,只等上市募集资金来置换其前面的投入。
招股书显示,2012年9月11日,发行人从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竞买方式取得了作为年产12亿米金刚石线生产线基地用地的地块。两年多后,公司开工建设该项目。公司称,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发行人初步加大生产线和设备投资,于2014年12月提前启动募投项目,即“年产12亿米金刚石线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对上述拟募投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公司将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这个项目已经于2016年第二季度进入了试生产阶段。
招股说明书显示,募投项目建成后,加上原有生产线,公司金刚石线产能将扩大至20亿米/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蓝宝石行业及光伏行业切割工具市场的领先优势。
从招股说明书的数据看,岱勒新材硅切片金刚石线、蓝宝石切割用金刚石线、硅截断开方用金刚石线三块的总生产量2014年-2016年分别为28861.06万米、41456.04万米、79857.63万米,已经基本接近或超过公司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设计上限边缘,扩大产能似乎很有必要。
但是,岱勒新材能否消化掉20亿米/年的总产能呢?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是其一大特色,但从现有的信息来看,并不能看出未来会有足够的定制化订单来消化这样的产能。
对照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金刚石线产能将扩大至20亿米/年”,岱勒新材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总产量只相当于扩产后规模产能的14.43%、20.72%、39.93%。通过这一对比,不免让人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心存疑虑:一是公司是否真的迫切需求要在2014年提前启动这一项目?二是这个项目的产能规模设计是否切合实际?因为从公司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出,即使是该项目已经建成并试生产后的2016年度,公司金刚石线的产量也只接近于扩产后总产能的40%,处于产能超大量闲置状态。这不得不让人担心公司是否有意将IPO募集资金投向一个原本早已建成,但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项目。
对此,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有效增加公司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实现产品技术与生产设备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在生产、销售以及产品品质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能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产品的市场销售,但如果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开拓力度不能适应产能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无法消化而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未披露两项重要诉讼
据《号外财经》报道,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两项重要诉讼。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渝执字第01520号)显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岱勒新材与被执行人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尚有433.944万元未执行到位,本案执行费未收取。
因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7日作出(2015)余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重整,且本院已通知岱勒新材申报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诺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民初字第0222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号外财经》发现,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06亿元、3.16亿元、4.18亿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66亿元、1.96亿元、2.35亿元。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121.14万元、2697.09万元、3761.03万元。上述岱勒新材纠纷中尚有433.944万元未执行到位,占公司2016年净利润的13.9%。
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上述事项,只是表示2014年-2015年,公司对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有应收账款431.40万元,账龄为3-4年。并表示,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号外财经》发现,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而天眼查资料显示,2017年2月5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西利茵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两家公司公告送达(2016)湘0104民初7398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
而岱勒新材对上述诉讼金额等情况也一字未提。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上市前三年累计分红223.6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13年12月22日,岱勒有限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00万元按照该日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上述利润分配均已支付完毕且个人所得税均已缴纳。
2015年1月28日,岱勒新材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23.60万元以每股0.02元分配给全体股东。上述利润分配均已支付完毕且个人所得税均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