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有人排队候场,有人黯然离场”。这是前三季度险企股权变更的真实写照。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前三季度共有18家险企(含1家险企资管公司)的股权发生变更,其中有14家险企的16名股东退出保险业。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有3家险企的第一大股东(含并列第一大股东)“清仓”了持有的险企股权。与此同时,有14家公司进入保险业。
一家产权经纪公司的副总经理牛先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今年经手的股权标的来看,今年委托交易的保险股权较去年少,但市场对保险股权的需求较大,尤其是一些互联网公司对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的股权需求强烈。
11家险企股权变更获批
根据中保协及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8家险企已变更股权或拟变更股权(11家险企的股权变更已获保监会同意批复)。
其中,有9家寿险公司:弘康人寿、中银三星人寿、长城人寿、利安人寿、中融人寿、中韩人寿、国联人寿、中法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有6家财险公司:安信农业、泰山财险、大地财险、信达财险、恒邦财险、华海财险。有2家保险集团:华泰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有1家险企资管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
引人注意的是,在已变更或拟变更股权的险企中,有14家险企的16名股东“清仓”了持有的险企股权,或将股权转让于原股东,或转让于新股东。与此同时,有14家公司伴随着原股东的退出而进入保险业。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牌照可谓炙手可热,大批资本冀望分羹保险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2016年披露的数据显示,申请保险牌照的公司近200家。
与此数字相比,获得保险牌照的公司仍是少数。本报记者梳理显示,2013-2016年,保监会批准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包括保险资管公司)数量分别为6家、11家、13家、21家保险机构。
此外,从监管导向来看,未来获得一张保险牌照或更难。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9月21至24日保监会在京举办的局级主要领导干部研修班上表示,全系统要坚持“源头要严、纠偏要严、执行要严”的总体思路,切实推进从源头强化对保险业的风险治理,防范动机不纯的投资人进入保险业。
在牌照稀缺、申请趋严的大背景下,缘何有公司转让持有的险企股权?对此,有险企人士表示,一是保险机构的经营情况大相径庭,因此原始股东获得股本高溢价之后选择退出;二是保险资金监管越来越严格,造成一些产业资本知难而退。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产业资本之所以对保险行业趋之若鹜,主要是保险资金成本低、规模大,可以利用保险资金反哺实业发展。而随着监管趋严,保险资金的运用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自然有资本不愿意逗留。
多为中小险企
今年变更股权险企的经营业绩也从侧面印证了上述业内人士的观点。公开资料显示,上述险企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保险公司,部分险企连续多年亏损,个别险企此前的偿付能力连续多个季度不达标。
例如,国联人寿近期发布的公告表示,其公司股东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报发公司”)拟将持有公司的2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对外转让给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后,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位列国联人寿第四大股东。
2016年年报显示,国联人寿去年净利润为负;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国联人寿今年二季度末的净利润也为负。
再如,8月13日,华海财险公告表示,其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通讯)会议同意股东七台河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名下华海财险的1.2亿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北京星联芒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北京星联芒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列华海财险的并列第一大股东。
华海财险披露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也显示,其今年一季度末与二季度均为净亏损。年报显示,去年华海财险的净利也为负。
再如中韩人寿,4月份,保监会批复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韩人寿50%的股份转让给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韩国韩华生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中韩人寿50%的股权。
年报显示,2016年中韩人寿亏损1.34亿元。事实上,自2012年成立以来,中韩人寿连年亏损,2012年至2015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2079.74万元、-5640.78万元、-7355.62万元、-9273.49万元,成立近5年累计净亏损额合计达3.9亿元。
个别险企股权转让“流产”
与往年不同的是,一些险企由于监管新规的缘故,股权转让事宜被迫中止。
华安财险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7日和2016年12月9日披露了渤海金控拟受让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1,020万股股权,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华安财险的股权,渤海金控将持有本公司14.771%股权。
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华安财险的第一大股东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其中,李光荣持有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98.60%股权,为华安保险的实际控制人。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和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两家“海航系”公司合并为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12.50%、7.41%,共计持股19.64%,仅以0.36%的差距落后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77%。
若渤海金控收购14.77%股权成功,则海航资本集团的三家关联公司将合计持有华安财险约34.41%的股份,跃居第一大股东。
根据保监会2016年12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股权的1/3(关联股东持股比例合并计算)”。而此次渤海金控的收购计划超过了该规定。
渤海金控也在公告中称,在推进本次重组期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对于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的审核更加审慎,截至目前(8月31日),保监会仍在对本次收购华安财险股权事项进行审核,尚未出具正式监管意见,最终能否通过审核以及通过审核时间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公司配套融资方案亦产生一定影响。基于以上原因,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