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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年内八曝违法 领九张罚单累计被罚252万

2017-10-10 07:23: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处罚决定书显示,永安财险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营业部。该营业部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出单设备,刻制公章,对外开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从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累计实现保费2962.02万元。时任总经理蒋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另外,2015年至2016年7月,永安财险新渠道业务部虚假列支车船使用费和公杂费,合计86.84万元,用于向2494名续保客户发放加油卡、电话卡、车载应急物品等礼品。时任总经理蒋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永安财险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七十四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保监会对永安财险罚款21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蒋明警告并罚款7万元。

永安财险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保监会对永安财险罚款35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蒋明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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