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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年内八曝违法 领九张罚单累计被罚252万

2017-10-10 07:23: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甘肃保监局7月17日公布的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甘肃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文号:甘保监罚〔2017〕5号)显示,永安财险甘肃分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根据处罚决定书,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未经甘肃保监局批准,批复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庆阳中支)于2017年2月上旬至5月上旬,在庆阳市西峰区庆化二区2幢1单元12号设立下级营业机构开办车险业务,该营业机构外部门头标识为“永安保险”,机构内部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设备,有相应的公司业务人员。

时任永安财险甘肃分公司总经理王晓东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甘肃保监局表示,永安财险甘肃分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甘肃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甘肃分公司给予罚款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王晓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7月25日河南保监局:违法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河南保监局7月2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保监罚〔2017〕16号)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郑州中支”)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艾军卫、程杨在其任职期间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河南保监局表示,永安财险郑州中支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河南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郑州中支责令改正,处30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河南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郑州中支原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艾军卫警告并处9万元罚款,对永安财险郑州中支现任总经理程杨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9月30日保监会:违法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根据保监会9月30日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27号),该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等两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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